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会计学:100名(其中:本市2012年冬季退伍的专科(含高职)毕业后服义务兵退役士兵5名;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2名)
金融学:50名
共计:150名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应符合上海市教委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
2、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报考会计学专业的考生参加会计学科目的考试;报考金融学专业的考生参加经济学(含货币银行学)科目的考试。
3、专业录取以相应科目考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加分及优惠政策:
(1)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市级及以上学生或学生干部称号者加5分;
(2)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单项奖或团体奖排名位者加3分;
(3)退役士兵考生参加相关专业单独考试,在招生计划限额内单独排序择优录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称号根据志愿,免试保送专升本相关招生专业学习;
(4)加分受理截止日期2013年5月5日;所有加分不得累计累加。
5、网上报名:4月10日00:00——4月16日24:00登录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网进行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学生无现场确认资格。
6、现场确认时间:4月21日9:00—15:30,须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2013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专升本报名表》。
7、考试时间:5月5日。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考试费标准: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费[2002]8号),共40元(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科×1)。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67705105、67705238。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67705159。
十四、网址:www.lixin.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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