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1935年1月改建为新疆学院,1960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新疆大学, 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2000年被确定为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学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校本部、北校区、南校区三个校区,共占地约290.9万平方米。图书文献总量276.5万册,数字资源41000GB。现有23个学院,1个研究生院,1个独立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4个教学实践中心,8个研究所,1个干旱半干旱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现有89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经、管、史、哲、艺术九个学科门类;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群、16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
新疆大学现有各类在校生33400余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9700余人,研究生4900余人,留学生6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8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823人,教授231人,副教授776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524人,硕士学位人员846人;博士生导师104人,硕士生导师558人。有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个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自治区级教学讲师13人,自治区优秀专家14人。
新疆大学的近远期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力争跨入西部高校前10位,建成在中亚有较强影响力、西部先进的高水平教学科研大学;到2020年,力争把新疆大学建成“西部先进、中亚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新疆大学继续教育是以成人教育为主的教学单位,她依托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完备的教学设施,丰富的办学经验,严格教学管理,采用业余、函授等相对灵活的办学形式,以本、专科教育为主,兼顾自考、中短期培训等非学历教育,不断调整专业以适应社会需求,吸引了众多有志青年求学深造,已为社会各界培育了十几万多名本、专科毕业生,为新疆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新的世纪里,学院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培养急需人才的办学宗旨,拓宽成人教育的办学领域,扩大学院声誉,创造和谐环境,彰显学科特色,提高办学效益,为自治区的成人教育事业再创新的辉煌!
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热忱欢迎各族有志青年报考深造!
招生专业一览表
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代码:10755、
科类 |
专业名称 |
语种 |
层次 |
形式 |
学制 |
学位 |
授课地点 |
法学类 |
法学 |
汉语言 |
专升本 |
业余、函授 |
2.5 |
法学 |
校本部、阿克苏、巴州、喀什、奎屯、伊犁、鄯善 |
法学 |
民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法学 |
校本部、阿克苏 | |
社会工作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法学 |
校北校区、巴州 | |
经管类 |
工程管理 |
汉语言 |
专升本 |
业余、函授 |
2.5 |
工学 |
校本部、喀什、伊犁、奎屯 |
工程造价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无 |
校本部、巴州、奎屯、伊犁、阿克苏、喀什 | |
工商管理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管理学 |
校本部、喀什、巴州、伊犁、 | |
金融学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经济学 |
伊犁、阿克苏 | |
经济学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经济学 |
伊犁 | |
人力资源管理 |
汉语言 |
专升本 |
业余、函授 |
2.5 |
无 |
校本部、巴州、喀什、伊犁、奎屯 | |
土地资源管理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无 |
校本部、阿克苏、奎屯 | |
行政管理 |
汉语言 |
专升本 |
业余、函授 |
2.5 |
管理学 |
校本部、校北校区、阿克苏、巴州、喀什、伊犁、奎屯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管理学 |
校北校区、阿克苏 | |
理工类 |
采矿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工学 |
伊犁 |
测绘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工学 |
喀什、阿克苏、奎屯、伊犁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汉语言 |
专升本 |
业余、函授 |
2.5 |
工学 |
校本部、巴州、奎屯、阿克苏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汉语言 |
专升本 |
业余、函授 |
2.5 |
工学 |
校本部、阿克苏、巴州、喀什 | |
环境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工学 |
校本部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汉语言 |
专升本 |
业余、函授 |
2.5 |
工学 |
校本部、巴州、伊犁、奎屯、喀什 | |
建筑学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工学 |
校本部、阿克苏 |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工学 |
阿克苏、奎屯 | |
水利水电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无 |
校本部、阿克苏、伊犁 |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无 |
校本部、伊犁 | |
土木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工学 |
校本部、阿克苏、巴州、喀什、奎屯、伊犁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艺术学 |
校本部 | |
软件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业余 |
2.5 |
工学 |
校本部 | |
通信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业余 |
2.5 |
工学 |
校本部 | |
文史类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言 |
专升本 |
业余、函授 |
2.5 |
文学 |
校本部、阿克苏、奎屯、伊犁 |
汉语言 |
民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文学 |
阿克苏 |
注: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
专科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代码:10755
科类 |
专业名称 |
语种 |
层次 |
形式 |
学制 |
授课地点 |
文史类 |
法律事务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阿克苏、巴州、喀什、奎屯、伊犁、鄯善 |
法律事务 |
民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鄯善、阿克苏 | |
汉语 |
民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阿克苏 | |
社会工作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阿克苏、巴州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北校区 | |
理工类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伊犁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奎屯、巴州、哈密、阿克苏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 | |
国土资源管理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伊犁、阿克苏、奎屯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喀什、伊犁 | |
建筑工程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阿克苏、巴州、喀什、奎屯、伊犁 | |
煤矿开采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伊犁 | |
水文与水资源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 | |
应用化工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 | |
文理兼 |
财务信息管理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伊犁、阿克苏 |
工程造价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奎屯、伊犁、阿克苏、喀什 | |
工程造价 |
民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喀什 |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 | |
经济管理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伊犁、阿克苏、奎屯 | |
人力资源管理 |
汉语言 |
专科 |
业余、函授 |
2.5 |
校本部、校北校区、巴州、喀什、奎屯、、伊犁、 | |
市场营销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巴州、伊犁、奎屯 | |
行政管理 |
汉语言 |
专科 |
业余、函授 |
2.5 |
校本部、校北校区、阿克苏、巴州、喀什、伊犁 |
注: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
考生须知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升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需提供相应学力证明。
2.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报考本、专科二学历的考生必须参加成人高考。
4. 成人高考报名时必须提供真实的学力证明。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具体形式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下发报名文件为准。
(三)报名时间
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下发报名文件为准。
二、考试
(一)各考区考点设在各地(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生均可就近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
(三)考试科目
1.专升本
科类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文史类 |
政治 |
大学语文 |
英语(基础汉语) |
理工类 |
高等数学(二) | ||
法学类 |
民法 | ||
经管类 |
高等数学(二) |
科类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文科 |
语文 |
数学(文) |
外语(汉语) |
理科 |
数学(理) |
(四)考试时间:10月下旬双休日
三、录取
新生录取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四、学历
学员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经自治区教育厅验印后,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专升本的学员获得毕业证后,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学位,经新疆大学学位委员会批准,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查,合格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五、录取中的主要照顾政策
详细的照顾政策以当年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下发的成人招生文件为准。
六、成人学费收取标准:(单位:元)
新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及各地函授站联系方式
一、新疆大学伊犁州经贸培训中心函授站(伊宁市)
电话:0999-8097189、8020904
联系人:任永松
二、新疆大学巴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函授站(库尔勒市)
电话:0996-2091334、2093662
联系人:吕国荣 徐红军
三、新疆大学伊犁州乡镇企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函授站(奎屯市)
电话:0992-3223532、3219088、3219090
联系人:赵锐军
四、新疆大学和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函授站(和田市)
电话:0903-2516890、6886890
联系人:吐拉江
五、新疆大学鄯善县农广校函授站(鄯善县)
电话:0995-8381505、8381536
联系人:热西丹 钱存新
六、新疆大学喀什财贸学校函授站(喀什市)
电话:0998-2511296、6458309、6458318
联系人:陈满江 阿迪里江 徐静
七、新疆大学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阿克苏)
电话:13709979222
联系人:阿米娜
八、新疆大学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函授站(哈密市)
电话:13999680111
联系人:张华
招生咨询:
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电话:招办:0991-8586656
0991-8582502(业余)
0991-8582273(函授)
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cee.xju.edu.cn
新疆大学微信公众号:新疆大学继续教育
报名指南:2015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专题/报名答疑/指南 招生简章专题 考试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