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人高考报名公告陆续发布,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获悉,2019年宁夏成人高考报名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或三年。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本校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严禁成人高校在招生宣传中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并提醒考生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政策相关内容。
各类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教育部颁布复习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确定考试时间,制定试卷评分标准。统考科目按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教学厅[2017]12号文附件4)执行。
二、招生计划
2019年继续实施“成人高校报名办法和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改革”工作,区内外成人高校先公布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数待报名工作结束后确定。宁夏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在报名前公布在宁夏招生的各成人高校及招生专业目录,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相关要求,自2017年起,成人高校须统一使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进行招生。各地各高校要以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依据,参考报教育部备案的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严格执行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时编制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附件1)执行。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四、报名有关规定及时间和办法
根据教育部成人高考有关规定,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2019年宁夏成人高考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一)外省籍考生在宁夏参加成人高考相关规定。
凡在我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的外省籍考生(身份证与户口均为非宁夏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还须提供本人现在我区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且只能在《居住证》发放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无《居住证》的考生不予确认。对于在现场确认中对《居住证》把关不严出现的问题,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报名时间。
2019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仍然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网上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阶段。自8月23日起到8月28日止,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link.233.com/17177),进行网上注册,认真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第二阶段为考生现场确认阶段。自9月6日起到9月10日止,考生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地点办理照相、采集指纹、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缴费等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如果考生只在网上报名,而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本次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
1.专升本、高起专、高起本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地点现场确认。
2.符合免试条件进入各类成人高校学习的人员,须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和院校志愿,同时要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并填写《2019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免试考生申请审批表》,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确认。2019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免试条件见本规定免试及照顾录取政策。
3.高起专、高起本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的县(市、区)参加考试。专升本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所在地市中心区参加考试。
(四)考生本人现场确认须交验的材料。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确认时将对所有考生使用身份证鉴别仪对考生所持有效身份证进行身份信息采集记录存档,同时对考生本人进行指纹采集等。非本县(市、区)户籍的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复印件进行信息确认,否则,将不予确认,报名无效。外省籍考生的《居住证》复印件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确认(签字、签章)并保存、备查,并且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确认结束后的一周内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高招处(《2019年宁夏成人高考外省籍考生登记表》见附件)。
2.现场确认时,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须提交高中(及以上)毕业证(或同等学力)的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考生须提交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及毕业证认证书的复印件。专升本新生入学注册时,由招生学校负责核验所有录取专升本新生专科(及以上)毕业(结业)证书。考生以不符合规定的毕业(结业)证书或以假文凭、假证明、假材料获取报考和录取资格,入学后无法在教育部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被取消入学资格、最终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交验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验证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否则无效)。
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除交验毕业证书、有关证件、获奖证书或表彰决定等有关文件原件(交验后退还本人)和照相、采集指纹、缴费、信息签字确认外,同时还须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验证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否则无效)。同时要提交《2019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免试考生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免试考生的有关材料,由现场确认的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在现场确认结束后的一周内造册盖章,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备案。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进行公示并免试录取入学。
5.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考生应准确填写、核对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志愿等重要信息;因疏忽造成个人报名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6.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10]42号)文件规定,现场确认时考生每人须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五)报考类别和报考志愿的选定。
1.报考高起专、高起本的考生不分文理科,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报高起专、高起本学校的专业志愿。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按学科门类分为文史(中医)、法律、经济(含管理)、教育、艺术、理工、农学、医学八大类,考生可任选一类,并根据所选择的类别填报专业志愿;非医学类专科生不得跨类填报医学类本科专业。
3.考生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宁夏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选报两个院校和专业志愿。
五、考试
2019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所有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一)考试时间。
2019年宁夏成人高等学校高起本、高起专和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27日(星期六、星期日)。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
2.专升本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英语为统考科目;专业基础课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隶属学科门类确定,分别为大学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教育理论、民法、生态学基础和医学综合八门基础课。
3.2019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实施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对考生答题、用笔和作答规范都有规定,请考生认真阅读《2019年宁夏成人高考网上阅卷考生答题注意事项》,了解相关要求与内容,提前准备好答题用笔等。
4.各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专升本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三)考试组织。
1.考试实施工作规则执行教育部考试中心《2019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2.高起专、高起本考试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专升本考试由五市所在地中心区教育考试中心分别组织实施。为加强考试管理,考点要相对集中。报名考试人数不足200人的县(市、区)原则上不设考点,其考生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协调安排到邻近县(市、区)考点参加考试。
3.2019年我区成人高考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各考点要确保考场视频监控系统、报时系统、安检设备、指纹验证、无线电作弊防控系统等能够正常运行。
4.各考点要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认真宣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结合作弊防范培训材料开展防作弊技能和考务培训工作。
5.对全部考生和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如手机、照相、摄像、扫描、手表等设备)检测和指纹检测,严禁携带手机及照相、摄像、扫描、手表等器材进入考场。
6.监考员领取试卷回到考场后,将试卷袋上的考试科目名称、考试时间等信息书写到黑板上并提醒考生确认。
(四)评卷和成绩通知。
2019年宁夏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进行。
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向社会公布,不对考生查卷。11月下旬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link.233.com/17177)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六、录取
2019年宁夏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一)录取原则。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须坚持按需培养、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处理本校录取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宁夏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二)录取分数线的确定。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统一考试的科目划定。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和成人招生计划编制改革后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情况提出我区成人高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方案,由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
(三)录取工作要求和时间。
1.我区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函授站(点)录取工作一律在本学校或本单位网上进行;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函授站(点)可向录取点派驻联络员,办理相关事宜。
2.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调整工作在录取前进行。考试成绩统计结束后,宁夏教育考试院向各招生院校通知上线生源情况。上线生源数大于原招生计划数的院校应尽早向计划管理部门申请调整招生计划,所有成人高校必须统一在教育部的“生源与计划系统”网上进行招生计划的调整。
因考生较少及学校招生计划不足开班名额而调整专业的上线考生,由招生院校征求考生本人意见,经考生本人书面同意后可调整到同类别中其它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
3.依据学校上线人数和招生计划,将考生档案按考生第一志愿一次性投放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审查并提交录取新生名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招生学校按审批后的录取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
4.为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成人招生院校、函授站(点) 要及时与宁夏教育考试院联系,查询本校生源情况,调整录取计划,制定录取方案;录取工作开始后,及时下载考生投档信息,按时上传录取信息。
5. 录取工作将于12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9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集中录取的办法进行。
6.考生可于2020年1月下旬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link.233.com/17177)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四)免试及照顾录取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本人所在单位和招生学校签署意见,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招生学校签署意见,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向招收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的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入学。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6.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2)具有残疾人证书的考生。
符合4、5、6条照顾政策的考生(除少数民族考生和年满25周岁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和提交相应的原始证件与复印件。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后的考生(除少数民族考生和年满25周岁考生)名册与有关证件复印件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以便提供享受照顾政策的依据
符合以上两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取最高一项加分作为附加分。
(五)新生入学复查。
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