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  成人高考题库  >>  >> 文章内容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模拟考题(二)

2014年9月15日   来源:黄劲 评论 我的做题记录

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民法模拟考题二
 答案必须答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答在试卷上无效。
 

选择题
一、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符合题目要求的,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涂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信息点上。
1、下列权利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A.物权       B.人格权
C.债权       D.身份权
2、某山区的14岁的中学生王某的作文在全国大赛上获奖后,北京某大学的教授许某深受感动,写信给王某表示愿意帮助其读完高中,王某写信表示接受并表达了自己的感谢之情。许某随即将5000元钱汇给了王某。王某收到钱后才告知母亲周某,周某认为应当将这笔钱用于捐助给更为困难的孩子,于是决定将钱捐给当地希望小学,并写信将此事告知了许某。许某回信表示反对,并指出自己可以再捐助给希望小学,但是这笔钱只能用在王某身上。但是周某没有听从许某的建议。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王某表示接受许某赠与时,该赠与合同生效
B. 周某将5000元钱转赠的行为有效
C.王某有权对周某主张该转赠行为无效
D.许某可以主张周某的转赠行为无效
3、鲁某离开妻子谢某和女儿鲁小某独自外出打工,多年来杳无音信,谢某遂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后因生活贫困,谢某将女儿鲁小某交给邻村云某收养,办理了相关手续。谢某亦与同村的康某结婚,但一年后因感情不合而离婚。又过了一年,鲁某返回家中,知道这些变故后大怒,于是请求法院撤销其死亡宣告,要求与谢某自行恢复原婚姻关系,并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要回自己的女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鲁某和谢某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鲁某和谢某的婚姻关系经谢某同意后,即自行恢复
C.鲁小某和云某的收养关系因鲁某的死亡宣告撤销而自行解除
D.鲁小某和云某的收养关系在征得鲁小某和云某的同意后可以解除
4、甲在一家餐厅就餐时,丢失手表一块。餐厅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公安部门。某甲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交寄卖商店出售。某乙从寄卖商店买得手表后,将其送给女朋友某丙。某丙在外出购物中,该手表被一小偷偷去,小偷将这块表以低价格卖给老乡某丁,这块手表应归谁所有?
A.某甲所有
B.某乙所有
C.某丙所有
D.某丁所有
5、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6、赵某刚满16岁就进厂当了工人,每月工资除了交给父母生活费外,还有剩余。一年下来,有了2000元的积蓄。一日未征得其父母的同意就自作主张买了一件皮夹克,花了1000元,由于父母反对,赵某决定退还皮夹克给商场,然而商场不同意。根据法律规定,赵某与商场的行为是: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D.有效的民事行为
7、下列事实中,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A.王某把张某打伤
B.张某就出卖自己的小汽车与李某达成协议
C.甲对乙说:如果你买了150平米的房子,我就和你结婚
D.80岁的老赵因病去世
8、11岁的王茜与他人订立了买卖笔记本电脑的合同,后来,王茜的父亲追认其订立的合同有效,王茜父亲行使的权利属于: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9、下列关于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山洪冲下一根橡木,被甲拾得,甲原始取得该木材所有权
B.张某拾得李某走失的一只羊,据为已有,构成不当得利,负返还所有权的义务
C.甲在自己家的房屋旁盖了一间小仓库,甲基于先占取得房屋所有权
D.乙在小溪中捕鱼10条,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
10、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不是要约邀请。
A.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C.投标邀请书
D.悬赏广告
11、关于合同的书面表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法律法规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从其规定
B.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从其约定
C.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D.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不成立
12、下列哪些情况是承诺(  )
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
B.拍卖人的拍定
C.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作出的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的答复
D.甲给乙去函,提出以单价580元出售自行车200辆,乙提出,如单价510元,购买200辆的答复
13、某运输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运输合同时提供了一份格式合同,该格式合同运输方式为仓对仓运输。双方按此格式合同订约后,在履行中发生争议。运输公司认为仓对仓是指客户自己所有的仓库到所要运达的仓库,客户认为仓对仓是指货物所在的仓库到所要运达的仓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以客户的理解为准
B.应以运输公司的理解为准
C.或者以客户的理解为准,或者以运输公司的理解为准
D.究竟以谁的解释为准,依抓阄决定
14、合同中的条款具有下列哪些情形,该条款无效(  )
A.免除一方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的
B.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的
C.免除一方因故意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
D.免除一方因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
15、甲对下列哪个不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  )
A.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B.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进行承诺
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任何修改
D.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16、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自助行为
D、是侵权行为
17、某单位在招工表中载有“生死由命,事主概不负责”的规定。郭某填了该招工表上的“同意”项。后来郭某在工作时被机器压断了手指,郭某请求单位支付医疗费。单位拿出招工表,拒绝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郭某已经填了招工表表示同意,属于免责事由中的“受害人同意”,单位不用支付费用
B、郭某已经填了招工表表示同意,属于免责条款,单位不用支付费用
C、该免责条款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即使郭某同意也是无效的
D、以上说法均不对
18、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投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应定?(  )
A构成不当得利  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权代理  D并无不当
19、A公司委托王某去某市B公司购买机械表1000只,王某见B公司还有电子表可供应,在B公司说明电子表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后,就在购销合同上添加了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王某付款后将机械表和电子表运往A公司途中,2000只电子表被海关以走私品没收。A公司收到机械表后,发现不好销,遂以合同无效要求退货。下列论述正确的有:(  ) A.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无效  
B.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机械表的条款可撤销  
C.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效力未定  
D.该购销合同无效
20、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C.侵权行为    D.订立合同
21、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是(  )  
A.代理权终止以后的代理    B.越权代理   C.双方代理      D.表见代理
22、甲厂业务员王某被开除后,为报复甲厂,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并按时将货送至甲厂所在地。甲厂拒绝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B.王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C.王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无效  
D.王某的行为为委托代理,合同有效
23、下列客体中,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
A.手机   B.马   C.行为   D.房屋
24、甲死后留有房屋 1 套、存款 3 万元和古画 1 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予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 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 2 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C. 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D. 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25、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 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 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 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26、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 1000 元、精神损害赔偿费 2000 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 
B. 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 
C. 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 
D. 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27、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昨天》的稿费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 
B. 《今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 《明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 《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8、王某(女)与李某婚后一直未育,李某想收养一个女童。在律师提供的咨询意见中,下列哪一选项是 错误的? 
A. 收养必须经王某同意 
B. 王某与李某必须年满 30 周岁 
C. 收养人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D. 李某与被收养女童的年龄应当相差 40 岁以上
29、徐某死后留有遗产 100 万元。徐某立有遗嘱,将价值 50 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 10 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 40 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死亡前 1 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 70 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女儿应向张某偿还多少钱? 
A.20 万元    B.40 万元    C.45万元   D.50 万元 
30、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  )。
A严格责任原则
B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
31、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在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向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自行承担
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2、 新疆某农垦医院在给一患者注射青霉素注射液时,医务人员询问了病人的过敏史并按规定进行了皮试,然后才给病员注射,然后又在观察室观察了10分钟。但是病员回家后3个小时,发生过敏,因抢救不及时死亡。经查明,这种青霉素的延缓过敏现象是极为罕见的,是病员的体质特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B本案中医院的做法并无不当,不应承担责任
C本案中医院并无过错,但是医疗事故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医院仍应承担责任
D病员的体质特殊才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医院可以免责
33、不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是(  )。
A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B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C正当防卫致人损害
D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34、甲(成年人)对乙(8岁)说:“你敢砸丙家的玻璃吗?”乙闻言就砸烂了丙家的玻璃,并砸中了屋内的电视机。对于丙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
A乙是行为人,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应当由乙承担
B甲教唆乙砸他人的财物,应当由甲承担
C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D主要由甲承担,乙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5、王岚,16岁,高中学生。其外祖父去世时,曾在遗嘱中指明,给王岚25万元购买一处房屋,但未指定由谁来购买。王岚的父亲便以王岚的名义用该25万元买了一套商品房,下列论述正确的有哪些?(  ) 
A.王岚的父亲所为的代理属于法定代理  
B.王岚的父亲所为的代理属于委托代理  
C.王岚的父亲所为的代理属于指定代理  
D.王岚的父亲所为的代理属于无权代理
非选择题
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6.简述民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37.简述离婚的特征。
38.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三、论述题:39小题,20分。
39.论述公示公信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0、公民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经营,收成看好。就在鱼要大量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出卖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问:
(1)公民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2)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41、某甲于2010年以4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本市明光小区的一套住房,后因房价上涨,某甲想把这套住房卖掉,自己搬到郊区居住。2013年初,某甲同某乙在看过该房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某乙以60万元的价格购买某甲的住房。但由于某乙手头暂时没有足够的资金,双方没有马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13年3月,某丙找到某甲,提出愿以65万元的价格买下某甲的住房,某甲为钱所动,当即与某丙签订了另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某丙交付65万元现金之后,双方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某乙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时,发现了这一情况,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某甲与某丙之间的买卖行为无效。 问:
(1)某乙与某丙之间,谁取得标的房屋的所有权?
(2)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如何补救?

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民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

一、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
1、【C】解析:根据权利作用的不同,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故选项C应选。物权、人格权、身份权等属于支配权,即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2、【B】解析: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根据《民通意见》第6条和《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其接受奖励、赠与等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由于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王某表示接受赠与时,该赠与合同生效,因此A不选。据《民法通则》第18条的规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否则该行为无效,王某有权对周某主张该转赠行为无效。
3、【D】解析: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因此,A、B错误。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所以鲁小某和云某的收养关系征得鲁小某和云某的同意后可以解除。因此,D应选。
4、【C】解析:某乙通过购买获得所有权,通过赠与将所有权转让给某丙,故某丙具有所有权。另根据我国司法实践,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具体可参见《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5、【B】解析: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没有恪守信用,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6、【D】解析:《民通意见》第2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赵某虽刚满16岁,但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民事行为有效。
7、【C】解析:A中因侵权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B中形成买卖关系,D中老赵因病去世,继承开始。只有C项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故本题应选C。
8、【C】解析: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形成权的主要功能,在于权利人可以根据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得法律关系的效力发生、变更或消灭。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其目的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显然本题应选C项。
9、【D】解析:漂流物,并非无主物,所以抬得人应将它返还失主。A不应当选。走失的羊只是脱离了主人的占有,主人并未因此而丧失所有权。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占有的不当得利关系,应返还的是对该羊的占有,而非返还所有权。故B项错误。C项甲基于修建仓库的事实行为取得所有权,不是基于先占,故C项错误。小溪之鱼,自生自灭,为无主之物,捕得者当然可主张先占取得所有权。所以D项正确。
10、【D】解析:《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故A、B、C项错误。悬赏广告要么为要约,要么为单方行为,一般不认为是要约邀请,故选D项。
11、【D】解析:《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选项A、B的表述是准确的。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选项C的表述是准确的。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选项D的表述是不准确的。
12、【B】解析:A项中受要约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不是承诺,因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而不能向要约人之外的第三人作出。C项中受要约人作出的是逾期承诺,在法律上视为新要约。D项中,乙实质变更了甲的要约内容,应视为新要约。只有B项是承诺,故本题选择B项。
13、【A】 解析:本题涉及格式条款的理解问题。依《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故本题选项为A。
14、【C】 解析:《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15、【C】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要约失效的情形。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失效即要约的消灭,是指要约丧失了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法律拘束力,它包含了四种情形;即本题的ABD三个选项。但B项应当是对要约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16、【C】解析: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了保证自己请求权的实现,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自助必须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行为人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私力救济措施,不构成自助行为。在我国民法中,目前对自助行为尚无明文规定,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自助行为广泛存在并为社会习惯和舆论所承认。实践证明,承认自助行为的合法性,对于保护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是十分必要的。本题中乙如果不采取自助措施,则甲离去后其权利将难以实现,属于自助行为,并不构成侵权,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17、【C】解析:受害人同意是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之一,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凡是在合同中约定人身伤害事先免责条款的无效,故C项是正确的。
18、【D】解析:本题中张某不明所以将牛奶抛弃的行为没有过错,也无侵害他人的故意,不构成侵权行为。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张某的行为亦不构成不当得利。
19、【A】解析:本题涉及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依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同时依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另依民法通则第60条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故本题选项为A。
20、【D】解析:本题涉及民事法律行为本质特征的认识问题。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且具有合法性。本题中,不当得利为事件,不为行为;无因管理、侵权行为为事实行为。订立合同为民事法律行为。故选项为D。
21、【C】解析:本题涉及滥用代理权概念的理解问题。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享有代理权,但违背法律规定而行使代理权。本题选项A为无权代理。不为滥用代理权;选项B亦为无权代理,不为滥用代理权;选项D为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发生有权代理的后果,不为滥用代理权。故本题选项为C。
22、【B】解析:本题涉及表见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问题。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均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其区别是:表见代理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享有代理权。无权代理中的第三人一般不能举证行为人享有代理权。本题中,乙厂能够举证王某享有代理权,因为王某持有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且乙厂为善意,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所订立的合同有效。故本题选项为B。
23、【C】解析:本题涉及物权的客体问题。依民法理论,物权的客体只能为有体物。手机、马、房屋均为有体物。故可成为物权的客体,行为不属于物的范畴,不能成为物的客体。故本题选项为C。
24、【C】解析:《继承法》第 16 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 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甲的遗嘱是有效的, A 项错误。《继承法》第 25 条第 2 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 赠。所以 B 项错误。《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3 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所以 D 项是错误的。对于保管行为,保管物意外灭失,保管人不承担责任,故本题选 C.
25、【C】解析:《合同法》第 45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但是遗赠扶养协议自依法签订时生效,所以不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A 是错误的。遗赠扶养协议具有生前行为和死后行为双重属性,一经有效成立,就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力,遗赠方和扶养方都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 B 是错误的。《继承法》第 21 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解释第 56 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 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由此,本题中,乙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经过甲诉请,法院应该判决乙返还甲的房屋,答案 C 是正确的, D 是错误的。 
26、【D】解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 29 条进一步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中,由于庞某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因此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答案应选 D.
27、【B】解析:根据《婚姻法》第 17 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进一步明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可见,判断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以该项收益的取得或明确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为标准,而不应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为判断依据。就《昨天》而言,虽然著作权是婚前取得,但其财产性收益(稿费)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该稿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 A 项错误。就《今天》而言,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表意味着已经明确可以取得财产性收益(稿费),该稿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 B 项正确。就《明天》而言,虽然著作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该小说在离婚后才发表,也即离婚后才确定并实现了其财产性收益,则该稿费应认定为甲的个人财产,因此 C 项错误。
28、【D】解析:《收养法》第 6 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 10 条第 2 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故 A 、 B 、 C 三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 D 项中关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相差 40 岁以上”是对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时所适用的限制条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
29、【C】解析:《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62 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本题中,徐某的女儿继承 50 万元的房产属于遗嘱继承,徐某的侄子继承 10 万元的汽车属于受遗赠,刘某和徐某的女儿对 40 万元存款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因此本题中,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都存在,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的遗产 40 万元存款来偿还债务,即刘某和徐某的女儿各自承担 20 万;剩余的 30 万元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徐某的女儿和受遗赠人徐某的侄子按照所得遗产的比例( 5 : 1 )清偿,徐某的女儿仍需要清偿 25 万,所以徐某的女儿共需要向张某偿还 45 万。 
30、【B】解析: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凡在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适用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和的无过错责任的情况,原则上都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31、【C】解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应当由甲承担保险金之外的部分赔偿责任。
32、【C】解析: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是特殊侵权行为的一种,对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和特殊情况下的过错推定。本案中医院的做法并无不当,只是由于病员的体质特殊才造成延缓过敏,这是医务人员难以防范的,医院可以免责。故选择C项。
33、【C】解析:特殊侵权行为,是当事人因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A、B、D都属于特殊侵权行为。C项属于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
34、【B】解析:本题考查教唆行为和共同侵权。《民法通则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本题中,甲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正确答案为B。
35、【A】解析:本题涉及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的区别问题。王岚为未成年人,其父为王岚的法定代理人,购买房屋的行为属于重大法律行为,故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依据民法通则第64条规定,本题选项应为A。
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评分参考】按要点给分。若考生未按要点作答,只要意思正确,也应给分。
36 .答题要点:P61
(1)实质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分)意思表示真实;(3分)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分)。
(2)形式要件: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1分)
37.答题要点:P269
(1)必须以有效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分)
(2)不得代理;(2分)
(3)必须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进行;(2分)
(4)条件、程序具有法定性;
(5)将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2分)
38.答题要点;P357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2分)
(1)行为人为二人以上;  (2分)
(2)行为具有关联性;  (2分) 
(3)具有共同过错;   (2分)
(4)损害后果具有单一性。(2分)
三、论述题:39小题,20分。
【评分参考】按要点给分。若考生未按要点作答,只要意思正确,也应给分。
39 .答题要点:P102
公示公信原则:是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的总称,是物权变动时所应遵循的原则。(2分)
(1) 公示原则
公示原则,是指在物权发生变动时,必须依法以一定的方式向外界展示此种变动的后果,否则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的原则。(4分)
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公示的方法;动产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公示的方法。(1分)
物权的公示原则仅适用于基于民事行为所引起的物权变动。(1分)
 (2)公信原则
公信原则,是指依公示方法所展现出来的物权状态即使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相符合,但如果当事人信赖此公示而从事了物权变动的行为,法律仍然存在其物权变动的效力的原则。(4分)
公信原则的目的在于保护交易的安全,稳定社会经济秩序。(2分)
内容:一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推定为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推定为该动产的权利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二是凡善意信赖公示的表象而为一定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受到保护。(4分)
(3)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的关系
公信原则是赋予公示原则以公信力,没有公信力的公示是没有意义的。(2分)
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评分参考】按要点给分。若考生未按要点作答,只要意思正确,也应给分。
40 . 答题要点:
(1)李某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4分)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在本案中,在王某死后其鱼塘无人照管的情况下,李某为了王某的利益,主动为其管理,应认定为无因管理。 (4)
(2)李某提出支付2000元费用的要求应予支持,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不予支持。(3分)《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可见,2000元费用系李某组织人打捞出卖鱼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应得到偿付;而李某要求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3分)  
41、答题要点:   (1)本案中某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3分)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设立、变更和转让,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其理论依据是: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非经登记,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尽管某甲和某乙之间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未办理登记手续,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仍属于债权;而某甲和某丙在书面合同的基础上进行了实际履行,并对此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应认定某丙取得了房屋所有权。(5分) (2)某乙的补救可以通过对某甲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来实现,其请求权是基于与某甲之间已有合同成立,而某甲的出卖行为使合同无法得到履行,已构成违约。故而某甲应对因其违约而给某乙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无效。(7分)

责编:cll  评论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