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通知
关于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省级联合
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省级联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申请我省高校学士学位的自考、业余(夜大学、半脱产)、函授、全脱产等形式的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均须参加此项考试;部分成绩、具有本科学籍的在校成人本科生,经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推荐和学位管理部门批准,以及外省高校设在我省的成人高等教育站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设站省学位管理部门具文委托并经我省同意,方可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在毕业申请学位时有效。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方法
采取网络报名与院校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安徽省学位课程统考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统考办”)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在规定的院校确认时间内,到报考者拟申请学位的院校确认报名信息。
全省拟在合肥、马鞍山、淮南、芜湖、蚌埠、阜阳、铜陵市设置考点,原则上不在外省设置考点,请在外省有函授(网络教育等)站点的院校,要妥善为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做好服务,积极联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外国语水平统考,并执行其统一确定的合格标准。需要省学位办予以协调的,请在3月21日前函告。
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学士学位申请的院校所在地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须经接受其学士学位申请的院校同意,方可报名和考试。
(二)资格审查
各有关高等院校要主动组织具备资格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做好服务工作;严格审查考生提交的《考生登记表》,确保参加考试考生资格的有效性。
经省统考办认定为资格不符的考生,在参加考试后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其责任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院校相关责任人和考生本人承担。对发现考生资格审查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学位授予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受理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三)考试时间及语种
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11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
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非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
英语、日语考试命题依据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2005年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非日语专业)》(2006年版)(由部分省级学位办公室联合组织编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俄语、法语、德语考试命题依据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少数语种水平考试大纲》(2006年版)(安徽省学位办公室组织编写)。
(四)考务工作
省级联考报名及考务工作委托省统考办组织,各有关高等院校学士学位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本单位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设有考点的院校还要做好相关考务工作。
有关全省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安排由省统考办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省统考办要根据我省关于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负责,精心组织,搞好协调,确保本次外国语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有关院校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管理规则》(省学位办[2003]02号)的有关规定,端正考风,严肃考纪,采取得力措施,切实保证各项考务工作的真正落实。
(三)设置考点的院校要完善相关配套建设,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要做好考点考场的编排工作,做好试卷的接送、保密工作,做好监考、考务人员的选聘和考前培训工作,以确保考点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