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北京成人学位英语考试中央民族大学考点考试公告
四、以诚为本、以信立人
1、考生打印《准考证》时,网上点击确认签署《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入场检查时进行人脸识别,考点配备无线信息屏蔽器、无线信息探测器和金属测试器等设备,试题实行“一题多卷”。
五、考试违规处理
对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北京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违规行为类型 | 相应的处理 | 其他 |
《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违规处理办法》第八条: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 取消考试成绩 | 对于伪造身份证件、扰乱考试秩序、破坏考试设施设备、伤害考试工作人员,以及非法传送、获取属国家机密的试题信息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合格分数:2017年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