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5年5月16日学位英语考试注意事项
辽宁省2015年上半年学位英语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部门提醒各位应试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考试的一切规章制度。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迟到30分钟禁止入场,考试开始40分钟内和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允许考生退场。
2、考生应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身份证件)入场。准考证是否加盖所发此证单位公章,如无公章,将视为无效。如身份证丢失,到派出所开有效证明,证明上必须要有本人的照片和派出所的印,两者缺一不可,否则证明无效。
3、考生应自备一定数量的2B铅笔和黑色墨水的签字笔,答题时不要用错笔且要在规定范围内答题。考生在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时要认真仔细,看清数位,力求准确,不要涂改,以免影响机器阅卷。
4、交卷考生不要忘记让监考人员在准考证上签字。
5、由于机器阅卷评分,因此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时刻注意不要折损答题卡。
6、由于考试将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进行安检,因此考生要按照要求携带考试用品并注意穿戴衣物,以免在安检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使安检工作顺利进行。
7、从2013年开始对违纪考生增加新规定如下: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取消当次考试成绩,给予停考一年(两次)的处罚,并通知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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