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兄弟院校、广大考生:
2018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今年我校继续招收相关专业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我校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湖北医药学院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前身是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始建于1965年11月。1986年更名为同济医科大学郧阳医学院;1994年正式列入国家普通高校序列,并定名为郧阳医学院;1996年首批一次性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6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结论;2010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7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开始举办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留学生教育。2015年2月,学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7年,学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也正式进入湖北省“双一流”建设方阵。
学校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北省及鄂、豫、渝、陕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占地1477.41亩,校舍面积39.86万平米。固定资产13.85亿元。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近18000人,留学生4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113人,其中教授144人,副教授406人,博士221人。教师中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1人、“百人计划”4人、湖北省首届医学领军人才3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3人、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百人计划”1人、楚天学者17人,硕士生导师247名。建有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7个省级优秀创新团队。另有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5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4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78人。40余人(次)获得国家、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湖北讲师”等荣誉称号。
学校是国家中西部地区结合部重要的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建有16个二级学院,现设有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药学等19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学校已向国家和社会输送各级各类医学人才8万余人,涵盖长江中游和秦巴山区市、县医疗机构近半数业务骨干。
学校现有6所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三级甲等附属医院。总床位达16000张,年门诊量近600万人(次),住院量达36万人(次);建有3个国家重点专科,为医学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构建了强大的临床师资队伍、汇聚了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8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拥有2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基地)、3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近年来,学校承担和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71项;SCI、EI、ISTP收录论文956篇,其中影响因子≥5.0的SCI收录论文95篇;出版专著、教材602部;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59项、市厅级科研奖励162项,鉴定科技成果210项,获得授权专利225项。学校高度重视政产学研合作,与企业联合建立4个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
学校还是秦巴山区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聘请了55名海内外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外籍院长,邀请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从事学术交流活动,与美国杜兰大学、莱特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北岭)、英国莱斯特大学、德蒙福特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国外高校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400余人次师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
二、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1984年开始举办成人教育,2000年3月成立湖北医药学院成人继续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二级学院),现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主要担负成人学历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等教育任务。
学院成人教育主要开办有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医学影像学、药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等九个本科专业,以及临床医学、护理等专科专业。
学校从1999年起在成教本科生中开展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同时,继续教育学院还举办了全科医师、社区护士、执业医师考试、执业护士考试、乡村医师、乡镇卫生院长、卫生事业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10多个项目的医学继续教育的培训班、进修班、理论提高班。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简介
(一)临床医学(本科)
临床医学专业是湖北医药学院最早开办的专业,是我校重点专业,也是湖北省本科品牌专业。本专业为业余学习形式,高起本层次学制为5年、专升本层次学制为2.5年,本科毕业可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础理论和疾病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科教部门从事医疗、预防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医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预防医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
(二)护理学(本科)
护理学专业开设于1999年(湖北省属院校中开设最早),是湖北省本科品牌专业和全国特色专业。本专业为业余学习形式,高起本层次学制为5年、专升本学制为2.5年,本科毕业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护理学和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及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护理科研的应用型高级护理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医学课程和护理学专业课程,如:护理伦理学、护理心理学、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康复护理学、护理管理学、护理科研等。
(三)麻醉学(本科)
麻醉学专业开设于1989年,是我校在湖北省最早、全国第二家开设的麻醉学本科专业,2003年被评为湖北省医学类本科品牌专业,2007年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本专业为业余学习形式,高起本层次学制为5年、专起本层次学制为2.5年,毕业可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麻醉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机构麻醉、急救、重症监测、疼痛治疗、药物依赖戒断等领域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和复苏、术后监测、生理机能调控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医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麻醉解剖学、麻醉生理学、麻醉药理学、麻醉设备学、临床麻醉学、危重病医学、疼痛治疗学等。
(四)口腔医学(本科)
口腔医学专业是湖北省本科品牌专业。本专业为业余学习形式,高起本层次学制为5年,专升本层次学制为2.5年,毕业可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能在各级综合医院、口腔专科医院及地方牙病防治机构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复和预防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口腔医学人才。
主要课程:医学基础及临床相关课程、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等。
(五)医学影像学(本科)
本专业为业余学习形式,高起本层次学制为5年、专升本层次学制为2.5年,毕业可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及能力,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学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和医学成像技术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医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放射诊断学、CT诊断学、MRI诊断学、介入放射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影像设备学、影像技术学等。
(六)医学检验技术(本科)
本专业为业余学习形式,高起本层次学制为5年、专升本层次学制为2.5年,毕业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和医学检验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能力,能在各级医院及防疫部门从事医学检验及医学类实验室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医学检验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生理学、病理学、临床检验基础、临床寄生虫学及寄生虫检验、临床血液学和血液检验、临床微生物学和微生物检验、临床生物化学和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和免疫学检验、诊断学、内科学、分子生物学检验技术等。
(七)药学(本科)
药学专业是湖北省本科品牌专业。本专业为业余学习形式,高起本层次学制为5年、专升本层次学制为2.5年,本科毕业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药学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在各级医院和医药营销、管理及生产部门从事医院药学、药品管理、营销与药物分析以及生产工作的应用型高级药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医用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天然药物化学、药事管理学、临床药物治疗学、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生物药剂学与药代动力学、临床医学概要等。
(八)康复治疗学(本科)
本专业为业余学习形式,高起本层次学制为5年,专升本层次学制为2.5年,本科毕业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学科基本知识,掌握现代康复治疗基本理论和技术,能在医疗卫生、学校、体育运动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等部门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高级康复治疗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临床医学专业主干课程及康复治疗专业课程,如:解剖学、生理学、人体运动学、诊断学、传统康复方法学、假肢与矫形器学、康复功能评定学、肌肉骨骼康复学、神经康复学、言语治疗学、作业治疗学、物理治疗学、内外科疾患康复学等。
(九)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本专业为业余学习形式,高起本层次学制为5年、专升本层次学制为2.5年,毕业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现代管理、保险、卫生政策等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和一定的医学知识,能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险等单位从事卫生与社会保障管理、医疗保险营销与理赔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相关课程、管理学基础、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卫生经济学、公共关系学、公共财务管理、会计学原理、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文秘、保险学原理、医疗保险学、社会保障学等。
备注:以上内容为9个本科专业简介,实际执行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四、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专业简介
(一)临床医学(专科)
本专业为业余学习形式,高起专层次学制为2.5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础理论和疾病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科教部门从事医疗、预防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医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
(二)护理(专科)
本专业为业余学习形式,高起专层次学制为2.5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护理学的基本知识及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工作的高级护理学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护理心理学、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等。
五、报名条件(以2018年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报考条件为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大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备注:根据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的通知>》规定要求: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六、报名方式(以湖北省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为准)
请考生关注湖北省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平台(http://link.233.com/16887),进入成人高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七、报名时间(具体以湖北省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为准)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底或9月上旬。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9月上中旬。
(三)全国成人高考时间:2018年11月。
八、现场确认须提供的资料(具体以湖北省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为准)
考生一般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考办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点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考生网上报名号;
(二)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士兵)证;
(三)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出具相应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关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相应证明、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五)湖北省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九、2018年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 项目 | 专业 | 学费标准 | ||
学费 | 业余 | 本科 | 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口腔医学 | 3380元/生/年 |
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公共事业管理、康复治疗学 | 2600元/生/年 | |||
专科 | 临床医学、护理 | 1950元/生/年 |
十、严正声明
在2018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报名、招录过程中,除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湖北医药学院”和“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收取考生相关费用等活动。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凡报考我校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并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到学校报到注册并由学校财务部门按标准统一收取学费。
十一、相关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719—8891099 8891559 邮编:442000
网址:http://link.233.com/25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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