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是一所具有深厚积淀和优良传统的高等音乐艺术学府,学院有着雄厚的师资队伍和先进的教学设施,吸引着勤奋进取的学子们争相来这所音乐殿堂进行深造。根据教育部教学[2004]3号文件精神,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实行秋季考试,第二年春季入学。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多地了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情况,便于考生提前做好准备,迎接成人高考,现就我院招生中的一些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表演专门人才。
二、招生层次、学制、专业、学习形式
专科起点本科班,学制三年,音乐表演专业,学习形式业余。
音乐表演专业方向:声乐演唱、民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现代音乐。
三、招生条件
1、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并且未在其它省(市、自治区)报名参加本年度成人高考。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应届专科毕业生需交验毕业证明。
5、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时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非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须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其他报名条件以当年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政策为准)
四、报名
1、文化课考试报名: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在8月中旬开始关注各大报纸、广播或登陆天津招考报考网(www.zhaokao.net),查看具体报名时间,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切勿错过。
成人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两部分缺一不可。未按规定程序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专业考试报名:考生在完成文化课报名后,再到我院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简章)。报名时需交同一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及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缴纳专业课报名考务费。
专业考试报名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北院(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继续教育学院
五、考试
1、文化课考试:2018年10月中下旬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安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考试科目:政治、艺术概论、英语、计算机基础
2、专业考试:在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之后一周的周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简章),考生持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到我院参加专业考试。
(1)声乐演唱:演唱二首歌曲。
(2)民族声乐演唱:演唱二首歌曲。
(3)中国乐器演奏:演奏乐曲二首,并加试视奏。
(4)管弦乐器演奏:
管乐、弦乐:演奏协奏曲一个乐章和中等乐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
打击乐:演奏中等以上程度的乐曲、练习曲各一首。(演奏乐器、
小军鼓、木琴或玛琳巴均可)
(5)键盘乐器演奏:演奏练习曲、复调作品各一首,大型或中型乐曲任选一首。
(6)现代音乐:通俗演唱、演奏及打击乐专业考试内容参照上述各专业曲目要求进行。
六、学费标准
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执行。
七、录取
在专业合格、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天津市专升本科艺术类当年投档分数线规定的情况下,择优录取。
八、复审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办理入学手续,经复查凡不符合条件及未通过电子注册、弄虚作假、违纪舞弊、以不正当手续入学者不论入学时间长短均取消学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九、学习时间及地点
学习时间:专科起点本科班的共同课安排在周六授课。专业课由各专业教师安排在工作日授课。
学习地点:天津音乐学院
十、其它规定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必须具备走读条件,学校不予提供住宿及练琴场所。学习期间的学费、教材、医疗等费用均由本人负责。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审定核准的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天津音乐学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邮政编码:300171)
联系电话:022——24160054
天津音乐学院网站:http://link.233.com/1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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