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是一所具有深厚积淀和优良传统的高等音乐艺术学府,学院有着雄厚的师资队伍和先进的教学设施,吸引着勤奋进取的学子们争相来这所音乐殿堂进行深造。根据教育部教学[2004]3号文件精神,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秋季考试,第二年春季入学。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多地了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情况,便于考生提前做好准备,迎接成人高考,现就我院招生中的一些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表演专门人才。
二、招生层次、专业、学制、学习形式
专科起点本科班,音乐表演专业,学制三年,学习形式业余。
音乐表演专业方向:声乐演唱、民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现代音乐。
三、招生条件
1、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并且未在其它省(市、自治区)报名参加本年度成人高考。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应届专科毕业生需交验毕业证明。
5、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时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非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须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四、报名
1、文化课考试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9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9月7日—9月10日
具体时间与要求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成人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两部分缺一不可。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天津招考报考网(网址:www.zhaokao.net),认真阅读我市成人高校招生规定和报考学校招生章程,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准确录入个人报名信息与志愿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认真核查本人重要信息。确认无误后须在《确认单》上签名确认,未按规定认真校核本人信息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2018年9月22日(周六)
报名时需交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及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缴纳专业课报名考务费。
专业考试报名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北院(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继续教育学院
五、考试
1、文化课考试:2018年10月27日、28日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考试科目:政治、艺术概论、英语、计算机基础
2、专业考试:2018年11月4日(周日)
声乐演唱:演唱二首歌曲。
民族声乐演唱:演唱二首歌曲。
中国乐器演奏:演奏乐曲二首,并加试视奏。
管弦乐器演奏:管乐、弦乐:演奏协奏曲一个乐章和中等乐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
打击乐:演奏中等以上程度的乐曲、练习曲各一首。(演奏乐器、小军鼓、木琴或玛琳巴均可)
键盘乐器演奏:演奏练习曲、复调作品各一首,大型或中型乐曲任选一首。
现代音乐:通俗演唱、演奏及打击乐专业考试内容参照上述各专业曲目要求进行。
六、学费标准
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执行。
七、录取
1、在专业合格、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天津市专升本科艺术类当年投档分数线规定的情况下,择优录取。
2、专升本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注册时,对非天津市户籍人员的新生进行居住证复审,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取得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将取消入学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八、复审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办理入学手续,经复查凡不符合条件及未通过电子注册、弄虚作假、违纪舞弊、以不正当手续入学者不论入学时间长短均取消学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九、学习时间及地点
学习时间:专科起点本科班的共同课安排在周六授课。专业课由各专业教师安排在工作日授课。
学习地点:天津音乐学院
十、其它规定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必须具备走读条件,学校不予提供住宿及练琴场所。学习期间的学费、教材、医疗等费用均由本人负责。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审定核准的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天津音乐学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邮政编码:300171)
联系电话:022—24160054
天津音乐学院网站:http://link.233.com/1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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