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56年9月,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在原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改建成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一所集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为一体的公安教育培训基地,担负着提高在职民警素质和培养预备警官的重任。自1956年至今,为适应西藏公安工作需要,学校先后开办了四年制、三年制、二年制普通中专班;二年制成人中专班及二年制的公安边防班;一年制在职民警文化补习班;一年制成人大专预科班,以及各种内容、时间不等的培训班。2002年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意项,开办了二年制普通大专班和成人大专班。2006年与中国刑警学院签订联合办学意项,开办了2.5年制(函授)成人本科班。2012年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签订函授合作办学协议,开办了2.5年制(函授)成人本科班,2013年又与四川警察学院签订函授合作办学协议,开办了三年制(函授)成人本科班。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自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公安教育、警务技能培训、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校”,以全面提升西藏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警务实战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实战型公安专业人才,提高民警综合素质为目标,突出办学特点、优化专业设置、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动“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建设,不断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培养目标
通过成人(函授)教育,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公安队伍学历结构,不断提升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办学层次
成人(函授)专科,学制3年。
四、招生计划
2018年,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成人(函授)专科计划招收侦查专业 (文史类)、侦查专业 (理工类)和治安管理专业 (文史类)三个专业。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核定公布为准。
五、招生对象
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及民航、林业、海关、铁路公安机关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学历或相应同等学历的在职公安民警和西藏公安边防、消防、警卫、反恐部队干部。公安直属单位的辅警也可报考。
六、报名办法
考生在所在地成招办报名,一般在8月份,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办法以西藏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8年成人招生简章为准。
七、入学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2018年10月。
八、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校根据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交验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九、毕业证书
学员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经国家教育部验证的大专毕业证书。
十、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部、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被录取的专科函授学员每人每学年交纳学费2200元(不含教材费、考务费及面授时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夺底路68号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邮 编:850003
联 系 人:张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0891—6312471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中介工作,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同时请广大考生对我校的招生工作人员给予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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