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高中起点升大专: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应届、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2、报考专升本的,必须在2018年春季入学注册前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6月份毕业的专科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均可报名。
二、学习形式:
1、函授班:集中面授
2、业余班:周末全天面授。
三、开设专业
专科升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经济学、法学、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农学、林学、园林、植物保护、动物医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高中升专科: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
四、学制
专科、本科均为二年半学制
五、学费标准
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专升本函授、业余:3000元/学年
高升专函授:2100元/学年
六、函授站设置
为了方便当地考生就近学习,我校经自治区批准,正式设立了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阿勒泰畜牧兽医职业学校、塔城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喀什地区水利水电学校等7个函授站。报考函授站的考生必须参加成人高考,录取后在当地函授站就读,毕业生待遇与校本部成人相同。
函授站联系电话:
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991-8762437
塔城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0901-6271705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0996-2225989
阿勒泰地区畜牧兽医职业学校:0906-2310869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0999-8055831
哈密职业技术学院:0902-2312397
喀什地区水利水电学校:0998-6452138
七、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待遇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新疆农业大学颁发的高中起点升专科、专升本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专升本毕业生可根据新疆农业大学有关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其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对待。
八、成人高考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
1、成人高考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至9月15日
2、报名办法:(1)登录新疆成人高考报名网站(网址:http://124.117.250.18)点击“成人高考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了解我区成人高考政策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选择现场信息确认点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本人必须在自己选择的现场信息确认点规定时间内,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应届高中毕业生、中专、技校生交验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纳报名考试费;进行电子摄像;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核对签字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九、成人高考考试科目
专升本:英语、高等数学、政治(注:农业类专业不考高等数学,考生态学基础;法学类专业不考高等数学,考民法)
高升专:英语、数学、大学语文
注: 民语言考生考基础汉语,不考英语
十、成人高考时间:2018年10月27日—28日
十一、成人高考免试及加分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可免试入学。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免试就读专升本专业。
3、民考汉考生按汉语言各层次、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双民”考生增加40分投档,“单民”考生增加10分投档,填报民语言计划且用民语言答卷的除民考汉所指民族以外的其他民族考生(简称“汉考民”)与“民考汉”考生同样对待。填报汉语言计划且用汉语言答卷的除民考汉所含民族及回族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
(1)获得地(州、市)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自治区各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自治区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 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等南疆三地州的汉族考生。
(7)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贫困县的考生。
(8)年满25周岁以上的人员。
(9)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回族考生。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十二、联系方式
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
电话:0991—876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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