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宁夏教育考试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全称:宁夏医科大学;学校代码:10752;办学类型:教学研究型大学;专科升本科、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宁夏医科大学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招生工作。
第五条 宁夏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专业设置
第六条 专科升本科医学类设: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五个专业;
文史、中医类设中医学专业;经管、药学类设药学专业;
专科理工类设: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五个专业。
第四章 报考
第七条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取得医学类或相关医学类专科毕业证书。报考专科的考生,须取得全日制普通医学中专毕业证书或取得助理执业医师、初级以上执业资格(护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第八条8月份起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http://link.233.com/17177/)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交考试费,进行资格审查、信息采集),9月底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10月中下旬参加全国成人统一考试。
第九条 专科升本科医学类考试科目:医学综合、政治、英语;文史、中医类考试科目:大学语文、政治、英语;经管、药学类考试科目: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医学类专科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宁夏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最低控制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满足调档比例时,不再录取第二志愿。
第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经教育部网上审核合格方能取得学籍。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收费标准。专科升本科、专科:2600元/人/年。
第七章 教学安排
第十三条 教学采用线下面授(40%)与网络学习平台线上学习(60%)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进行。
第十四条 面授与考试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具体授课安排根据每学期教学计划予以实施。
第八章 毕业及学位
第十五条 学生达到宁夏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专升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专科升本科学生在取得毕业证后,可按照相关规定报名参加学位考试。考试合格的,按照学校规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宁夏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宁夏教育考试院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宁夏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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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51-4083745 0951-4091964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692号宁夏医科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750004
宁夏区内专科升本科(专升本)招生专业表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授课地点 | 学制 |
临床医学 | 业余 | 宁夏医科大学 | 3年 |
护理学 | 业余 | 宁夏医科大学 | 3年 |
医学影像学 | 业余 | 宁夏医科大学 | 3年 |
药学 | 业余 | 宁夏医科大学 | 3年 |
中医学 | 业余 | 宁夏医科大学 | 3年 |
口腔医学 | 业余 | 宁夏医科大学 | 3年 |
医学检验技术 | 业余 | 宁夏医科大学 | 3年 |
宁夏区内专科招生专业表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授课地点 | 学制 |
临床医学 | 业余 | 宁夏医科大学 | 3年 |
护理 | 业余 | 宁夏医科大学 | 3年 |
药学 | 业余 | 宁夏医科大学 | 3年 |
口腔医学 | 业余 | 宁夏医科大学 | 3年 |
医学检验技术 | 业余 | 宁夏医科大学 | 3年 |
官方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5861/jxjy/info/1030/18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