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浙江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办法
五、现场信息确认交验材料
(一)考生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凭附有照片的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军人证)及复印件。
(二)报考高起本科和专科(高职)的考生同时提供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证明。
(三)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书遗失者,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
考生注意: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仍然必须持有上述证书,提交录取高校重新审验,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等情况,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考专升本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教师,须同时提供所在学校介绍信和学校所隶属的县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的职业证明。
(五)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和《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加分考生登记表》(见附表一,可从网上下载空白表);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见附表二);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六)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费
考生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费(2005)222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报考费,每考生110元,免试生每考生15元。
七、填报志愿及注意事项
填报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一)报考专升本、高起本的考生可分别填报2个院校志愿,报考专科的考生每批可分别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
(二)高起本的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相应的文、理科,但考生不得跨科类兼报在同一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在现场信息确认之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志愿进行修改,现场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考生注意: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中艺术教育(含幼儿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请向有关成人高校咨询。
(三)招生计划备注栏内的招生范围注明限招“直属单位”、“委托培养”的,属限招条件;“面向××地区招生”是指面向在该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注明"社会招生"的即为面向全省招生;注明"限招××××"的请限招范围以外的考生不要误报;大部分院校学习形式中的“业余”主要是指“夜大或半脱产”;“双元制”指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面向原先签定过校企合作培养协议的单位职工招生。考生在选择院校专业时,对招生计划、院校招生范围、授课地点及特殊要求,无论有无加注,均需向有关成人高校详细了解,对专业后面的备注说明有省略号的请务必点击查阅,避免误报。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向有关院校咨询外语语种的要求。
考生注意:由于录取工作在11月下旬至12月5日进行,考生需要密切关注浙江教育考试网有关补报志愿的公示或说明。每批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我省将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可登陆www.zjzs.net,查看院校信息,重新在网上补报志愿。补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为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考生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八、投档照顾政策及录取
(一)免试入学条件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3、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4、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符合以上条件者,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照顾加分投档条件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50分),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2、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30分),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3、获得设区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20分)。
4、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20分)。
5、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20分)。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20分)。
7、烈士子女、烈士配偶(20分)。
8、少数民族考生(20分)。
9、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20分)。
10、年满25周岁(1983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20分)。
1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士兵退役证》(10分)。
考生注意: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加分不得累计。
对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改类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报考专升本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
“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范围考生照顾加分投档条件,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2008年试点工作方案(另文下发)执行。
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免试、加分考生登记表,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