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简答 陈某在商店购买了一台电视,保修期为三年。但使用三天发生故障。陈要求商店退货。商店说货物售出,只修不换。请问这种回答对不对,双方的合同属于债的哪一种类。商店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或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或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双方订立的合同系买卖合同。是一种合同之债。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它又是一种选择之债,即消费者在修理、更换、退货三种之间可以选择。商店应按消费者的选择履行。
第2题简答 公民甲有二子,即长子乙和次子丙。甲年老体迈,遂立一遗嘱,指定由其长子乙继承存款50万元及一套三居室,并对其余财产作了安排。次子丙想得到三居室房产,便杀害了长子乙。
问:丙是否还能继承甲的遗产?
参考答案:次子丙为了争夺遗产,杀害了其他继承人,按法律规定,应当丧失继承权。故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第3题简答 公民甲发现乙影楼橱窗悬挂着自己的艺术照,经调查得知,自己曾在该影楼照过一次艺术照,影楼非法复制其照片,悬挂在橱窗做广告宣传。甲认为乙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遂要求乙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问:甲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
参考答案: 应当支持甲的请求。乙影楼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甲的艺术照,其行为已经构成对甲的肖像权的侵害。乙应当向甲承担民事责任。
第4题简答 公民甲死亡后,留有五间平房和一万元存款。甲没有继承人,也未设立遗嘱。问: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则甲的遗产应当归国家所有或者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5题简答 牛强是某医院医生,1998年经人介绍与杨兰认识。因牛强家贫,而杨家又只有杨兰这一个女儿,故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但条件是将来两人的小孩随母姓。婚后两人感情很好。2001年,杨兰产下一子,取名杨小鹏。渐渐地,牛对自己在杨家的地位感到不满,尤其是对孩子随了母姓这件事不舒服。2002年,他没有与杨兰商量,就到派出所把孩子的名字改成牛小鹏。杨兰得知后,觉得牛不同自己商量就把孩子的名字改了,是不尊重自己,觉得委屈。杨兰父亲得知后更是气愤,要求将孩子的名字再改过来。
(1)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时,以将来两人所生孩子随母姓为条件,是否正确?
(2)牛私自跑到派出所更改孩子的姓名,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1)不正确。《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因此本案中,杨家以将来所生子女必须随母姓为条件,招牛强为上门女婿,是不正确的。
(2)不正确。对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本案中,牛强不与妻子协商,擅自为孩子改姓名,是不尊重杨兰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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