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校继续被纳入北京地区成人专升本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院校,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成人专升本试点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组长由副校长古红梅担任,成员由校培训中心、教务处、学生处及相关学院主管院领导组成。
二、试点招生政策
我校优秀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应届毕业生(综合测评排名前15%)可以免试入学就读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三、招生原则
为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客观与公正,在此次成人招生改革的试点工作中,学校成人专升本试点招生领导小组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精心组织,做到信息公开、程序严密、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确保招生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我校2015年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应届毕业生。招收基本条件为: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在校期间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犯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行为。
2.学习成绩优良,热爱所学专业,身体健康,能坚持业余时间到校学习。
五、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为保证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的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办学现状,我校拟定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试点招生专业为制药工程、学前教育、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会计学、艺术设计、音乐学、英语、工程管理、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方向)。试点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实际推荐报名人数确定,纳入2015年度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
六、推荐选拔程序
(一)学院推荐
1. 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推荐方式
各专业均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择优推荐报名,推荐人数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15%以内,如部分专业报名人数不足15%,可将剩余名额调剂分配至其他专业。
2. 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应届毕业生推荐方式
各专业均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推荐报名,推荐人数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15%以内。如部分专业报名人数不足15%,可将剩余名额调剂分配至其他专业。
(二)学校复核、公示
我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学校成人专升本试点招生领导小组复核,并在学校(http://link.233.com/24087)进行公示。
(三)考试院审核
8月31日前,学校将免试名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审核。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环节的时间及要求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另行通知。
(五)艺术类加试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免试生,须参加我校专业课加试,加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录取。各校区的加试时间和地点见我校各校区简章。艺术类专业课加试报名及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加试成绩公布时间为10月下旬,学生成绩查询网址:http://link.233.com/24087。
(六)录取报到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12月—1月开展全市网上录取工作。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学生所报办学单位电话联系学生本人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事宜。
七、新生资格复查
试点招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不予新生电子注册,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八、监督机制
学校在试点招生推荐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监督,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4900112、64900115
招生网址:http://link.233.com/24087
监督电话:64909392
本方案由校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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