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成人教育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活动已于2015年2月25日开始,为做好新学年学员注册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缴费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止。
二、缴费注册对象
2014级、2015级各层次各专业学员。
三、缴费注意事项
1、请各校外教学点及时通知并督促每位学员按时缴交学费及新学年教材费。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按时通过华侨大学缴费通缴交学费,按时到所属教学点缴交教材费,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以免耽误学员的正常教学活动。
2、请校外教学点务必于2015年3月25日注册截止时间一周内将学费通过华侨大学缴费通全额转入我校帐户(户名:华侨大学,帐号:4286 5836 3940,开户行:中行华大支行),及时将缴费情况准确地报送我校,经我校确认学生缴费情况及缴费金额无误后,我校方可办理学员学籍注册手续。
3、请校外教学点务必于2015年3月25日前将学生缴费情况按专业报送至我校,纸质版加盖校外教学点公章后报送至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务科,电子版分别发至华侨大学财务处(lfh@hqu.edu.cn)、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欧阳老师(ouyang@hqu.edu.cn)。具体样表附后。
4、根据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新生录取报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划入校本部学习的学员,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督促学员及时到校本部缴交学费和教材费,按时参加正常教学活动。
5、未按时完成学费缴费的校外教学点及学生,我校将对2014级学生进行延期毕业处理,对2015级学生进行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处理。
四、收费标准
专业类别 |
学费(元/学年) |
教材费(预收) |
一般专业 |
1680 |
300 |
艺术类专业 |
2900 |
300 |
医学类专业 |
2160 |
300 |
1、各校外教学点2014级、2015级各层次各专业学费,均按规定标准收缴。
2、各校外教学点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有关收费标准文件收费,不得额外收费。
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