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报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5日至9月10日(以自治区招生办最新公布的时间为准),各市、地州报名时间略有不同,详情可咨询当地教育局招生办。
三、报名方式、程序
2015年我区成人高考报名仍实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资格的方式,分为网上填报信息(填报意向志愿)、现场确认信息和填报正式志愿共三个阶段。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预报名时间内(8月25—9月4日),登陆新疆成人高考报名网站(http:// 124.117.250.18),登记报名信息。
2、按规定时间(9月5日—9月10日)到报名点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确认时须交验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凡经过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陆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四、考试日期和考试科目
1、考试时间:2015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本人准考证)
2、考试科目:
层次 |
报考类别 |
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 ||
高起专 |
理 科 |
语文 |
数学(理) |
外语 |
文 科 |
语文 |
数学(文) |
外语 | |
专升本 |
文史、中医类 |
政治 |
英语 |
大学语文 |
艺术类 |
政治 |
英语 |
艺术概论 | |
理工类 |
政治 |
英语 |
高数(二) | |
经管、药学类 |
政治 |
英语 |
高数(二) | |
法学类 |
政治 |
英语 |
民法 | |
教育学类 |
政治 |
英语 |
教育理论 | |
农学类 |
政治 |
英语 |
生态学基础 | |
医学类 |
政治 |
英语 |
医学综合 |
3、考试大纲、复习资料:2015年成人高考使用教育部2011年最新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复习参考书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购买。
五、主要照顾加分政策
1、民考汉考生:“双民”考生增加40分投档、“单民”考生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等南疆三地州汉族考生;
(2)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贫困县考生;
(3)年满25岁以上人员(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
(4)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1)回族考生;
(2)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4、年满40周岁(1975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其以上年龄的考生,如无作弊行为,均可照顾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其他照顾政策详见自治区招生办在报名网站公布上的《2015年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指南》。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确认时须提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本报名须知未尽事宜或与2015年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不相一致的,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为准。
七、招生咨询电话:0993-2058116 2057013
地址:石河子市东一路石河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招生办公室(大学南校区西门口6号楼207室)
声明:2015年,我校没有委托校外培训学校、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我校批准,不得以石河子大学名义组织成人高考辅导班、预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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