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成人高考>专升本辅导>民法辅导

2006年度考试政法大学民法资料复习资料八

2006年10月30日来源:233网校

  3.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权利就是专利权,包括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主要包括:

  (1 )独占使用权。

  (2 )收益权。

  (3 )处分权。

  (4 )在专利证书上标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权利。

  4.专利权人的义务

  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不滥用专利权的义务。

  四、商标权的内容

  1.商标权人的权利

  (1 )专有使用权,即商标权人要在核定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

  (2 )禁止权,即商标权人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3 )处分权,即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及转让商标等权利。

  (4 )收益权,即商标权人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转让其注册商标从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2.商标权人的义务

  (1 )使用商标;

  (2 )确保商品质量;

  (3 )交纳费用;

  (4 )不能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文字、图形及其组合、注册人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

  (5 )不擅自转让注册商标。


γרҵ ʦ ԭ/Żݼ
() ˾ 150 / 150
Ӣ() Monica 150 / 150
ѧ() 150 / 150
ѧ() ֥ 150 / 150
ѧ(ר) ŷ 150 / 150
Ӣ(ר) Monica 150 / 150
ߵѧ(һ)(ר) 150 / 150
ߵѧ()(ר) ֥ 150 / 150
γ
-ѧ(ʷƾ)
ʦ
Monicaʦ
ר-ѧ
ŷʦ

ײͰרVIP/VIP++ģ)

ײƣ1Ŀ
2ǰ2
3ѧһα

׷1
2γ̽+μ+ƶ

ȵƼ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