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串讲讲义(七)
串讲点31: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销售广告的性质:(商品房第3条)
1、原则上为要约邀请;
2、若对房屋和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
3、在2的情况下,说明与允诺即使未载入合同,也构成合同一部分,违反即违约。
二、预售合同登记的效力:(商品房第6条)
1、合同不登记并非无效;登记只是行政管理的手段。
2、民法上的合同登记:
(1)登记为合同生效要件
(2)登记为物权变动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