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考民法概要复习资料之民事主体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行为能力
1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特征。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公民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包含两种含义,一是主体资格,二是主体享有权利的范围。应区别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概念。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如下特征:
(1 )主体的平等性;
(2 )内容的完全性和广泛性;
(3 )权利能力和义务能力的统一性;
(4 )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物质保障性;
(5 )权利能力的不咳转让性。
2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终止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3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征。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公民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意思能力、取得权利的能力、处分权利的能力。承担责任的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如下特征:
(!)由国家法律确认;
(2 )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态相联系
(3 )非依法定条件的程序,他人不得限制和取消。
4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八周岁且智力正常。16到18周岁可视为。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到18岁之间,不能完全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
(3 )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
二、合伙的概念、效力、变更和消灭
1 、合伙的概念
合伙是两人以上为共同目的,自愿签定合同,共同出资、共同盈亏和共担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的联合。合伙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 )合伙合同是合伙成立的基础。
(2 )合伙是一种独立的联合组织。
(3 )合伙是一种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关系。
(4 )合伙是提种共同分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关系。
2 、合伙的成立要件
(1 )实质要件—签定合伙协议。
(2 )形式要件—核准登记。
3 、合伙的出资和合伙财产
(1 )合伙人的出资。
(2 )合伙的财产。
(3 )合伙的财产保全。
4 、合伙的债务承担
5 合伙的内部关系
(1 )合伙经营事物的决策、执行与监督。
(2 )合伙内部的损益分配。
6 、合伙的终止
(1 )合伙解散的原因。
(2 )合伙的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