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知识产权讲义八: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亦即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因此,发明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
2.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
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3.不授予专利权的规定
(1)不授予专利权的智力成果: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对动物、植物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2)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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