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民事责任讲义十二: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民法通则》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相关新闻] 200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民事责任讲义
不可抗力
《民法通则》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相关新闻] 200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民事责任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