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
留置权构成要件:
1、积极要件:
(1)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3)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2、消极要件:
(1)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2)不得违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3)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
(4)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留置权人的权利
(1)占有留置物;
(2)收取孳息;
(3)保管费用请求偿权;
(4)优先受偿权(宽限期不得少于2个月,过期后无须通知直接行使)。
留置权人的义务:
1.妥善保管留置物。
2.返还留置物。
留置权的消灭原因:
1.主债权消灭,留置物消灭,留置权实现;
2.债务人员行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留置权消灭;
3.基于留置权人意志而丧失对留置物占有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18报名条件:2018年成人高考报名条件
2018成考报名:2018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预计2018年8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