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必然性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
(1)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初级阶段这样的国情,决定我们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而只能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3)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在它们所能容纳生产力发展的范围内,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长期发展多种所有制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
2.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
①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已经积累了数额巨大的公有资产,这是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重要物质基础。
②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是因为:a.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前提,是决定劳动者地位和我国发展前途命运的根本性因素。b.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适应社会化生产的客观要求而产生的,它的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化大生产与私有制之间的矛盾,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C.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保证其他所有制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决定性条件。强大的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引导、支持和规范非公有制经济按照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健康发展和正确发挥作用的前提。d.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贯彻按劳分配,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只有公有制占主体,才能实施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才可以避免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3.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1)贯彻实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2)对它们进行积极的引导。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到有关的产业政策;引导它们在企业体制、企业管理方面进行自我改造,增强技术开发能力,走向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它们自身进行资产重组;鼓励和支持面向它们的技术培训、管理培训,提高其技术开发、市场营销和资本运营能力。(3)加强对它们的监督。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完善有关管理法规,使管理有法可依,加快管理体制改革,改进管理方法;加强监督力度;发挥各种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党团组织,加强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