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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16年12月20日

四、论述题:本题满分16分。要求有理有据,论证充分。

44.试论法人的法律特征及成立条件。

答案:法人的法律特征有:

(1)法人是社会组织

(2)法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论法人的成立必须同时具体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案例分析题:45-4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5.2005年3月5日晚,蒋某酒后驾车,车冲上人行道,将走在人行道删的阎某撞伤。阎某花去医药费3000元。童年4月10日,两人就医药费等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未达成协议。4月20日,阎某请求当地交警大队进行调解,但是调解失败。2006年4月15日,阎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蒋某赔偿自己所受的损失。

问:

(1)该案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依据何在?

(2)2006年4月15日,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已届满?为什么?

答案:(1)该案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依据:《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2)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

理由:2005年4月20日,阎某向交警大队提出调解请求时,诉讼时效中断。调解失败,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2006年4月15日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

46.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堆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塞病故。胡某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办丧事需要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

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

问:

(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为什么?

(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答案:(1)张某无权向陈某要回花瓶。

理由:胡楠将花瓶卖给陈某,属无权处分行为,而陈某取得花瓶时是符合善意取得所有权条件的,故陈某已取得花瓶所有权。

(2)张某对胡楠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理由:胡楠的无权处分行为使张某丧失了对花瓶的所有权,损害了张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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