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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16年12月21日
导读: 2005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已经公布。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正确的选√,错误的选×。

31.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答案】错

32.合伙人就合伙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对

33.起诉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答案】错

34.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创设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答案】错

35.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意志,所有权的权能可以与所有人分离。

【答案】对

36.邻接权只能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者试用权而发生的权利。

【答案】错

37.转让债权时,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无效。

【答案】错

38.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对

39.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答案】对

40.甲、乙签订为期2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履行一年后,出租人甲将该房屋出售给丙。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因此而自动失效。

【答案】错

三、简答题:41-4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简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统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共有的特征有:

(1) 共有的权利主体是多数人。

(2) 共有的客体是同一项财产。

(3) 共有既有共有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又有共有人与非共有人之间的外部关系。

42.简述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答案:《民法通则》规定了10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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