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07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11.6-17日报名
四、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经单位核实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黑白照片两张,于规定期限内到各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县区报考人员到所在县财政局会计股报名)。
2、凡2006年考试已取得一至两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可出示原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报名。
五、其他事项:
1、关于考试用书:由于新的会计准则业已颁布,全国会计考办将重新编印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因此以前年度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将不再使用,考生报名时需征订新版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用于考试。考试用书12月下旬左右领取。
2、在报名中,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的,根据财政部、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执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
4、报考人员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务费。收费标准按安徽省会计考办财会考[2006]9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66元。
5、需要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办理考前培训有关事宜。
六、报名地点及电话:
1、蚌埠市会计考试办公室(中荣街146号天源大厦三楼蚌埠财会培训中心办公区内),电话:2048890,2048891;
2、怀远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8051814;
3、固镇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6012871;
4、五河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2310828.
附: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科目和时间: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