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领取报名费发票时间和地点的通知
朝阳区变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领取报名费发票时间和地点的通知
凡2011年10月-12月期间在朝阳区报名参加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并已网上付费的考生,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领取报名费发票:
时间:
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11日
2012年5月14日--2012年5月18日 9:00-11:3013:30-17:00
地点:朝阳区财政局服务大厅(朝阳区日坛北路3号)
联系电话:65090228
2012年3月23日
考试小工具,轻松应用助学习:(点击小图标,进入考试应用)
相关推荐
- 2017年福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2016-06-14
- 2017年山西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2016-06-14
- 2017年内蒙古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2016-06-14
- 2017年黑龙江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 201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