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简章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持有厦门市、福建省重新换过的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部属单位下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报名)。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认定: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会计工作年限可相加计算,时间算至2010年12月31日。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地点
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厦门地区考生全部实行先上网注册报名信息后现场资格审核再交纳相应的费用。请考生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
①考生上网注册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上网注册报名信息(建议考生不要自行上传照片),并用A4纸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而后将两张二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张贴在 “信息表”指定位置上,另一张夹在“信息表”上,并由本人在“信息表”指定位置上承诺签名确认。
网上注册时间:10月12日—10月25日
报 名 网 址://test.acc.gov.cn
② 经所在单位审核在“信息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专用章
将填写完整并贴、夹好照片的“信息表”送到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核后在“信息表”上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③现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及缴纳报名费
考生携带“信息表”及以下证件的原件:学历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IC卡和纸质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资格后同时缴纳报名费。
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时间:
10月24日至28日(8:00—12:00;14:30—17:00),由于网络报名注册号为全省统一流水号,为避免现场审核验证拥堵,请考生尽量按照公布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前来审核验证,具体为: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00001-12000的验证时间:10月24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12001-24000的验证时间:10月25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24001-36000的验证时间:10月26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36001-48000的验证时间:10月27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48001以后的验证时间:10月28日
④报名完成后,请在10月28日(含28日)前上网确认报名资格是否审核通过,若有异常者请在10月28日(含28日)前往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报名窗口处理,逾期则无法查看,请及时确认。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5日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请符合报考中级考试条件的考生注意:
根据财政部新精神,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报考中级考试的考生不能正常进行网上报名者,需持符合报考条件所需资料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前往我中心手工报名。手工报名时间为: 10月27日(8:00—12:00;14:30—17:00)。
2、军人和武警等没有身份证的人员须完全按照军官证或士兵证上所给的编号填写,即汉字及数字均要填写上。例如:军官证号:南字第12081123号,下划线的部分都要填写上。
3、港澳考生直接填写港澳居民证号,台湾或其他无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的考生填写护照号。
4、考生如用假证书报名,一经查出,即处理如下:
1)通告厅局及单位;2)取消其2年报考资格;3)书面报省考办备案。
5、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级别,不能初、中级两个级别都报;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不能重复报考已经通过的科目;考试违纪的考生,停考两年。
6、往年报考中级资格且有单科成绩通过的考生,今年续报时,网上注册报名信息时身份证与姓名务必和往年一致,否则通过的成绩系统无法自动滚动。
7、因系统原因,已审核验证过的考生信息不能再更改,请考生在网上注册报名时务必要认真填写相关信息。若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的将无法补报名。
8、个别考生没有条件自行上网注册报名信息的,可于10月24日—10月28日到我中心自行现场网上注册报名。但因条件限制,能提供现场上网的计算机数量有限,很可能造成拥堵,且注册录入后仍须将“信息表”送交所在单位盖章。
9、持有厦门市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档案号或卡号)为10位数的考生,上网注册报名信息时,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一栏内须将原10位数改为14位数,具体为:在原号码第五位后统一加上“1001”四个数字,其他不变。例: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502019751;更改后为35020100119751。
10、持有厦门市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为14位数的考生按照原14位数填写。
五、教材事宜: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征订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函》的精神,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考试大纲。
友情提示:
1、教材全部采用网上征订的形式,待福建省财政厅确定教材清单后,考生可登陆我中心网站“网上营业厅”栏目征订。考生可根据自已需要自行选择预订教材,并网上缴纳费用,请考生在订购教材认准网址://www.xmks.gov.cn为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的官方网站。教材征订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8日。
2、 因部、省、市层层接转,造成教材时有延误,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在报名时能够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再确定是否预订;预订教材费缴交完成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恕不退款。同时我们会及时将领取教材的具体时间公布在我中心网站(//www.xmks.gov.cn),敬请留意。
六、准考证事宜:
考生须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因省级主管部门尚未公布相关信息,具体时间请留意我中心网站通知。
七、考试报名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0]231号),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80元,考试科目三科;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每人每科60元,考试科目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