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10月22日开始
邯郸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 2012年5月12日、13日举行,现将2012年度考试报名安排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邯郸市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模式。
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完成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请于2012年4月20日后登录邯郸会计网查看打印准考证时间通知。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部分科目合格后,由省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凡参加两个考试年度的考生每年报名时姓名必须一致,并准确填写档案号。
三、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⑴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⑴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⑴条所列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凡2010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1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四、报名和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1年10月22日至11月7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至15日。
审核确认时间、地点:
1、市直报名点:10月24日至11月7日(周六、日休息);审核确认地点: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邯郸市人民路98号招贤大厦七楼702室)
2、各县(市)区报名点:11月1日至11月7日(周六、日休息);审核确认地点:各县(市)区财政局。
特别提示:全市所有报考中级的考生须到市直报名点进行审核确认;各县(市)区补报名考生的审核确认也全部在市直报名点进行。
五、考试用书
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办理订购手续,并预交书款。考生可自主选择参加各类培训班或网上培训。
六、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41元/每科次,书费按定价收取。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补报名:邯郸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时间12月5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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