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公告
3、现场确认报名地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直、中央、省驻焦单位及各城区考生的报名组织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
(1)市区报名点:市建设东路86号—焦作市财政局西侧一楼“焦作市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处,咨询电话:0391-3121204。
(2)各县(市)报考初、中级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进行报名确认。
(3)所有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生均需到市级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
4、各县(市)应于2014年4月22日前完成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并将报名资料汇总报送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六、报名资格审查
各报名组织机构在组织本辖区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各县(市)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继续实行由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初审,市会考办对中级报考人员资料进行复审的方式。
对于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省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市会计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
七、收费标准
本着“以考养考、以收抵支、合理收费”的原则,考试报名费按照省财政厅豫财会〔2003〕82号文件规定,每科按40元标准收取;高级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在新标准未下发前,仍按旧办法执行,每人100元,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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