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务公告
初、中级资格报考人员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高级资格报考人员到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县(区)不设报名确认点。
六、考试用书及预订办法
1、考试用书
(1)2014年度考试大纲(初、中、高级)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印发。
(2)2014年度初、中、高级考试科目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会计实务》),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修订。
2、预订办法
201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用书由考生在报名时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自愿选择订购,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时缴纳订购考试用书书款。
3、各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于4月29日前上报所属市、县(区)考试用书预订汇总数。
七、其它有关要求
1、各市、县(区)财政局必须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并通过当地报刊、新闻媒体发布和公告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特别是要加大对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的宣传力度,将考试改革的方式、时间等告知广大考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2、各市、县(区)财政局在组织考试报名确认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重点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3、各市、县(区)财政局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树立以考生为本的理念,积极做好考务各项工作。在考试报名等考务工作中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及时自治区会计考办,不得擅作主张,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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