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政厅公布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根据省考办《关于印发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陕财会考[2009]13号)文件精神,将我省2010年度考试报名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
考试时间:2010年5月15至16日。
考试报名:报名费40元/科,今年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需要带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报名表。
现场确认地点:省属五星街56号省会计服务大厅
市属:太白路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
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
考试时间:2010年5月15至16日。
考试报名:报名费40元/科,今年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需要带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报名表。
现场确认地点:省属五星街56号省会计服务大厅
市属:太白路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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