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4月20日至30日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的规定,我市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市级。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杭州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
(三)已通过网络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 //kjbm.zjczt.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我省对会计资格考试的客观题实行机器自动读卡评卷,对主观题实行电脑网络评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关于“成绩查对可以查纸质试卷人工评阅中有无漏评及计分、合分误差,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的规定,我省对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成绩查对申请不予受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申请,有关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提出。
附件:1.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14年3月31日
附件1
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基本条件 |
档次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 级 资 格 |
高中毕业 |
中 级 资 格 |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 |
高 级 资 格 |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15号)有关条件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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