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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票据开具通知

2015年3月20日来源:东阳市财政局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票据开具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市财会[2015]20号)的精神,对我市考生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据作为交费凭据。(初级)考生若需要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在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4月15日,在正常工作日内,到东阳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登记,由我科统一交金华市财政局开具非税收入票据(开票金额不含购书款)。领取发票时间再作通知。联系电话:86662687。

东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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