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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

2013年12月26日来源:湛江市财政局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文件

粤会考办〔2013〕3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23号)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3〕19)号)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以上的人员,其成绩3年内有效。

  三、根据我省考生成绩实际情况,2013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不设省合格标准线。

  四、我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已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中、高级资格全部实行网上阅卷,不能查询原始试卷。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疑问的,可以查询各大题得分情况。

  考生填写《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寄送至广东省会计考办(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3楼,邮编:510030,联系电话:83188555)办理成绩复核手续。成绩复核申请时间为2013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邮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

  附件: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广东考区)

姓 名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申请复核考试科目

原成绩

复核结果:

大题: 分

第二大题: 分

第三大题: 分

第四大题: 分

第五大题: 分

第六大题: 分

第七大题: 分

第八大题: 分

第九大题: 分

合 计: 分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两份,复核结束后,一份交考生本人,一份由省会计考办存档。

  2.自成绩复核通知发布之日起60天内给予答复。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广东考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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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盼望已久的职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终于翩然而至。考生是否已经顺利通过考试呢?会计职称学习日历翻到2014年崭新的一页,有的人在2014年还要继续作战(提前知晓2014年报名相关政策),有的人2014年手持会计职称证书勇夺下一个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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