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 初级会计职称 >> 考试报考 >> 考试报名 >> 福建 >> 文章内容

厦门公布2008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

关于公布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82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中级资格

经济法

60

100

财务管理

60

100

中级会计实务

60

100

初级资格

经济法基础

60

100

初级会计实务

60

100

责编:虫  评论 纠错

γרҵ ʦ ԭ/Żݼ
ְȫVIP 1500 / 580
ʵ񵥿VIP 750 / 350
÷VIP ˷n 750 / 350
ʵ񾫽 200 / 200
÷ 200 / 200
Ҷ
页面未找到 - 233网校

哎呀,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您输入的网址不正确,或者该网址不存在。

10秒后跳转到233网校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