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07年会计职称考试11月15日-26日网报
四、考试时间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9、20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应于2006年10月31日前公布本地区2007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务必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报名人数上报省会计考办。
(三)各市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考生到当地会计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省直单位、中央驻穗有关单位及驻穗部队的报名工作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另行发文通知。
(四)网上报名。2007年度我省省直、深圳地区实行网上报名试点。网上报名必须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1.省直、深圳地区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www.kjzgks.com),按规定的报名流程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然后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审查确认、缴费。不能按要求上传相片的,须到报名点现场照相。
2.我省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15日-26日,每天具体开通时间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为准。
3.现场审查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地区确定,但现场确认工作应于2006年11月30日结束。
实行网上报名试点的地区应加强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服务意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五)现场报名。2007年度,除省直、深圳外的其他地市继续按原办法实行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须填写《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附件3)一份,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含贴报名表的相片)。
2.各地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误时,应及时进行更正,并将考生报名信息错误情况及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人员转来的证明和软盘一起报省会计考办。
(六)跨省报名的考生仍按原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六、报考收费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0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各市必须于2006年12月30日前按45%的比例计算并上报应上缴省会计考办金额。具体汇缴考务费的办法另行通知。各市收取的考务费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市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07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务管理工作,确保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