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07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11.13-24日报名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需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考试时间: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三、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 人事部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执行。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3日—2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星期六、日休息)
五、报名地点:
开平市财政局会计股(开平市长沙人民东路5号 电话:2277311)
六、报名程序:
(一)考生在报名点领取及填写《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财会部门公章。
(二)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同底相片3张(含贴报名表的相片)。
七、报考收费: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0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八、注意事项:
考生请于2007年1月15日至1月30日登陆江门会计信息网(www.jmkj.gov.cn)核对报名资料,如发现报名资料有误,请到报名点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