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会考[2008]36号)精神,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9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
9月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9月7日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二、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组织各项考务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考生排忧解难;认真检查落实考务工作各项措施,责任到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地应通过网络、有线电视、报纸等媒体或通过电话或群发短信等形式尽快将考试时间等有关信息通知到考生。
四、各地应尽快重新确定考点、设置考场,并于7月11日前将考试编场信息报送省会计考办(联系人:朱子瑜,电话:020-83356255)。
五、各地市应于8月22日前完成准考证的发放工作。
六、各地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考试工作中遇有重大及特殊情况应随时报告省会计考办。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