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07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11.20-11.30日报名
三、报名时间:2006年11月20日至30日(星期日休息),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地点:
1、市本级考生在建政路3号(原南宁市财政局)综合楼一楼大厅。
2、县考生在所属县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报名。
五、报名手续和报名费
(一)考生应在报名前到报名点领取报名手册、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按要求填写后,携带报名表、报名信息卡、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身份证标准)两张办理报名手续。相片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贴在报名信息卡背面规定的相片框内,如超出框外,颠倒粘贴以及用双面胶粘贴都将影响信息录入。
(二)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2000]98号文核定的收费标准,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35元。另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1567号文的规定,代财政部收考试考务费每科6元。报名资料工本费7元(含报名表、报名手册、报名卡、订书单、信封等)。信封必须写上考生姓名,不用粘贴邮票。
(三)报名表和报名卡的相关内容应一致。报名信息卡的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除报名序号不填涂外,其他有关内容请如实、完整填涂清楚(其中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上注册时间计算;任职年限指现任会计专业职称的年限,没有的填涂“00”;专业资格指现已获得的专业资格,没有的填“其它”),特别提请注意不要涂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报考科目。
(四) 报名点代码由考生填涂:
市本级考生填: 0101 ;
武鸣 0103;
隆安 0104;
马山 0105;
上林 0106;
宾阳 0107;
横县 0108。
(五)已取得2006年度中级资格部分科目成绩合格人员,必须提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中级—2005年)》,并将成绩通知单上的档案号正确填涂在报名信息卡的指定位置。
六、考试用书的征订和发放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印发。请考生在报名时注意办理征订。考试用书因修订内容较多,书的发放时间将延迟至2007年1月底。到时请考生持订书单自行到建政路3号报名大厅领取,届时不另行通知。
七、准考证的发放:
2007年4 月25日至4月28日到建政路3号报名大厅领取准考证(县级考生到各县财政局报名点领), 4月29日后寄出准考证。5月15日前尚未收到准考证,或准考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考生,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东葛路129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三楼会计管理科306办公室补领,或办理更正;(县考生到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办理)。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八、考试成绩的公布
2007年8月中旬,考生可以通过16886903信息台或上网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自己各个科目的考试成绩。考试合格者,成绩通知单在建政路3号原财政局办公楼3楼领证办公室领取(县级考生到各县财政局报名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