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2007年会计职称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会考[2006]45号文件要求,河北省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分为初级资格考试和中级考试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证书。
中级资格的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为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会计工作年限。
三、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以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到2006年11月底,逾期不再补报。秦皇岛、廊坊两市实行网上报名形式。
注意:具体的报名时间还未公布。请大家注意查看网校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底。
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9日—20日上午。
详情请向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四、咨询热线:0311—85672169、856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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