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曹妃甸会计资格考试10月18-11月8日报名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8日至11月8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现未从事工作的人员到户口所在地财政局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填涂)考试报名表(二份)、报名信息卡,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不得使用复印件。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各县(市)区及市直报名点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审查相关证件,不得放宽条件。
工业区报名点设在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财政局115房间,电话:8820006。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一定要本人亲自填写(填涂)报名表、信息卡,若因涂卡造成的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信息有误,后果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需交三张近期黑白一寸免冠照片,保证照片表面光洁、平整、人像清晰,严格按照信息卡背面的照片粘贴说明分别粘贴在两张报名表及一张信息卡上。
四、考试用书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按照考试大纲要求,组织编写了考试辅导用书,下发了《关于征订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将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用书一并征订。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考生自愿定购考试辅导用书,各报名管理部门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
五、收费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冀会考办[2007]8号文件,每人报名费10元,每科考务费41元。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8日至11月8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现未从事工作的人员到户口所在地财政局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填涂)考试报名表(二份)、报名信息卡,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不得使用复印件。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各县(市)区及市直报名点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审查相关证件,不得放宽条件。
工业区报名点设在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财政局115房间,电话:8820006。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一定要本人亲自填写(填涂)报名表、信息卡,若因涂卡造成的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信息有误,后果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需交三张近期黑白一寸免冠照片,保证照片表面光洁、平整、人像清晰,严格按照信息卡背面的照片粘贴说明分别粘贴在两张报名表及一张信息卡上。
四、考试用书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按照考试大纲要求,组织编写了考试辅导用书,下发了《关于征订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将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用书一并征订。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考生自愿定购考试辅导用书,各报名管理部门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
五、收费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冀会考办[2007]8号文件,每人报名费10元,每科考务费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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