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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200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11.6-17日报名

 经财政部、人事部研究决定,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根据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二、考试科目设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个科目。

  参加会计专业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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