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06年会计职称考试工作通知
九、准考证发放
2006年4月24日至5月19日在汉口高雄路1号武汉市会计考办内发放。按市直、区及有关部门为单位集体领取。
十、报名组织及资格审查要求
各区财政局、市直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要树立服务意识,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防止漏报现象发生。上年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有部分科目通过的人员,可携带准考证报名。
对于跨省区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如果年在原考区考试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第二年确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市会计考办出具证明后,到省会计考办办理成绩合格转档证明和档案调转软盘。
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省会计考办和市会计考办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反映,不得自作主张,各行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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