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06年会计职称考试考务通知
六、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七、其他
1、各县(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好各项考务工作,特别要加强服务意识,认真检查考生填涂信息,防止考生在报名时报错科目和数据录入错误。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市会计考办报告,以便协调处理。
2、各县(市)应切实加强对跨年度、跨地区报考中级资格考生的管理工作。对于跨市州的考生,可凭身份证及上年度准考证到新考区报名。对于跨省区的考生,如果年在原考区考试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一份自行存档、一份报省会计考办备案、一份寄往新考区考试管理机构以建立档案、一份交考生自带在报名时连同其他证件一并审核。原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证明为该考生在当地建立新的档案,其档案号不变。
3、2005年10月1日前,各县(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和报名方法。2005年11月10日前,将考试报名情况和考试学习用书征订情况书面盖章报送市会计考办。
湘潭市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市报名点情况一览表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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