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的通知
2006年度报名参加会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会计法》、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财经纪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报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2、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3、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4、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5、取得博士学位。
三、考试大纲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制发的考试大纲。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06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10日至10月28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全市共设四个报名点,分别为市本级、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市本级报名点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大楼一楼105室“湘潭市财政局会计考试报名办证大厅”。报名地址:大湖路69号。联系电话:8276050.各县(市)报名点设在当地财政局会计考试管理部门。
五、报名方式
2006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仍以集体组织和个人单独报名方式结合进行。凡报考考生均需到当地报名机构领取“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签章后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两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2005年度已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有合格成绩的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应核实并填写本人2005年度档案号。
六、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20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1日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