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确定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会考[2008]3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定于2008年5月17日、18日举行的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明确调整为2008年9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举行。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
9月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9月7日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二、准考证及其他相关事项。
1、经研究并请示上级同意,考生凭原来发放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点、考场、座位号不变。如准考证丢失,凭身份证到宜春市财政局会计科补办。
2、考试期间正值我市高温季节,请广大考生注意好防暑降温。
三、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0795—3562229咨询。
宜春市会考办
二00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