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06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会考〔2005〕12号)规定,现就本市2006年度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满五年,以下同)。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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